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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关于月(季)销售额的执行口径
公告内容】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解读
1
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2、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1月、2月应纳税行为数据如下:

20191

20192

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无形资产收入1万元。

合计销售额:4+3+2+1=9万元≤10万元

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5万元,无形资产收入1万元。

合计销售额:4+3+5+1=13万元>10万,这时候需要扣除不动产销售额5万元的销售额4+3+1=8万元,与10万元免税标准比较8万元<10万元

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A企业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8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二、差额征税政策适用问题

公告内容】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解读】差额的纳税行业主要包括:

类别

可扣除项目

发票开具规则

金融商品转让

买价

不得开专票

经纪代理服务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扣除部分不能开专票

融资租赁服务

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

可以全额开专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

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无需开专票

客运场站服务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无不得开专票的规定

旅游服务

向旅游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签证费、交通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费用

扣除部分不能开专票

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支付的分包款

全额开专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

受让土地时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

可全额开专票

劳务派遣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差额开专票

物业服务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税费

对外支付的自来水税费

可全额开专票

例如:B企业为劳务派遣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其20191月全部应税服务收入30万元,其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21万元,B企业当月扣除代支付款项后的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的选择

通公告内容】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解读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如C企业不同情况则选月/季效果

1

6万元

9万元

2

11万元

11万元

3

12万元

12万元

选择结论

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份可以享受免税,23月的23万元销售额需要交纳增值税

如果按月纳税则1月份可以享受免税,23月的23万元销售额需要交纳增值税

按季纳税一季度销售额6+11+12=39万元<40万元,则123月的销售额39万均无需纳税

按季纳税一季度销售额9+11+12=42万元>40万元,则123月的销售额43万元均需纳税

因此,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政策适用问题

【公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解读将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的免税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月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月。
  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问题

【公告内容】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12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2018年,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次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享受免税政策的诉求。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六、预缴增值税政策的适用问题
公告内容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解读】目前采取预缴增值税的主要有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经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关于销售不动产政策适用问题
【公告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解读】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的事项。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后,如果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0万元,则:第一种情况,如果某个体工商户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仍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第二种情况,如果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实践中销售不动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数量极少。
  其他个人(自然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

不动产性质

商铺

住房不满2

住房满2

北上广深

普通住房满2

北上广深

非普通住房满2

 

自建

非自建

税收政策

全额纳税

差额纳税

全额纳税

非北上广深地区免税

免税

 

差额纳税

 

 

八、已缴纳税款并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问题

【公告内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开票的企业)

解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九、20191月(季度)涉税事项的追溯适用问题

【公告内容】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申请代开企业)

解读】因免税文件下发时间晚于免税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201911),公告对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个税款所属期已缴纳税款的追溯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即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第1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关于发票开具问题

【公告内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读】为了便利纳税人开具使用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同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目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提醒1、应纳税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2、你可以根据贵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纳税期。

      3、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同时可以免纳城建及教育费附加。

      4、注意企业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安排与合同签订,尽量享受免税优惠。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3条;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 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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