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 凡2016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高企申报推荐工作需要,我市分三批次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24日、6月21日和7月26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需严格按照《通知》(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申报程序要求,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的网上申报工作。企业要确保在“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省网”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2. 申报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省网”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附件证明材料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省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依据。
3. 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用于后期备查(纸质材料装订顺序详见附件1),并连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2,在“省网”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两份,用记号笔注明企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到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
4.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须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的“省网”中填写的数据和附件,以及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5.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需在每批次截止日期前,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地方审核情况”部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统一上报(地址: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现场核查情况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6.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依据各区(园区)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负责审核各区(园区)推荐企业的纸质材料和在“省网”填报情况,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区(园区),由各区(园区)通知企业进行网络和纸质材料修改。
四、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咨询: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周进 曹媛 徐亭婷
联系电话:83377933 83677487
相关政策咨询:
南京市科技局:袁日灿 濮少杰
联系电话:68786245 68786257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
4.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1.总目录。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4.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Ⅱ类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5)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6)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7.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8.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9.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10.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11.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1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13.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4.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与企业财务报表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
企业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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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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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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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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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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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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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了《企业信用承诺书》,且签字盖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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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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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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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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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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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了完整的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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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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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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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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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首页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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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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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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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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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企业填报人签字和日期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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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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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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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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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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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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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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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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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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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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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权属人名称是否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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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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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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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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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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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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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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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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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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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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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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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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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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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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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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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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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让、受赠、并购活动知识产权的,是否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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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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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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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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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否有多个权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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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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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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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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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是否提供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且公章日期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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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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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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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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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Ⅱ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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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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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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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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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知识产权是否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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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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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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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Ⅱ类知识产权的,是否提供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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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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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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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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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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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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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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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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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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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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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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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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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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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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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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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了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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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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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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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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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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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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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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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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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是否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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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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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研发组织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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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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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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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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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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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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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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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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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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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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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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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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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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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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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提供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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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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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是否提供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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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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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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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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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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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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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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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是否提供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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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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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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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专项审计(鉴证)报告是否完整、齐全、无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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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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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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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专项审计(鉴证)报告中中介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印章和签名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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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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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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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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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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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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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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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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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完整、齐全、无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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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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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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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财务会计报告中中介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印章和签名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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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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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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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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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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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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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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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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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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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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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提交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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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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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专项审计(鉴证)报告中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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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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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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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提供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中介机构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
£是
£否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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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是否提供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
£是
£否
|
£是
£否
|
38
|
是否提供出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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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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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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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定前一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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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日期:
|
审核人签字:
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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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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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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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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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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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注册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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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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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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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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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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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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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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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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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情况
|
申报材料中科技人员名单、岗位及职工总数与实际情况一致
|
3
|
研发能力
|
申报材料中的研发项目与实际情况一致
|
企业研发机构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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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
申报材料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实际情况一致
|
5
|
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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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实际有相关岗位对应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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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人员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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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门(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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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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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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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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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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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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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信用承诺:
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对以上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承诺如下:
1.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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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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